校属各部门:
接省供销社通知,为做好2023年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将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重点领域
(一)根据省供销社“十四五”规划部署,围绕省供销社2023年度重点任务,机关各处(室)及社属各单位开展的为农服务工作,主要有:
1.深化“三位一体改革”和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项目;
2.农业生产服务、城乡商贸流通、环境服务相关项目;
3.产业帮扶、消费扶贫等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相关项目;
4.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行业拓展、跨层跨域发展、联动基层共建等相关项目;
(二)省供销社举办的各类为农服务活动;
(三)省供销社承办的省委、省政府有关任务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加强项目谋划。项目申报者要根据基金支持方向,加强申报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、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、目标任务、实施方案、资金来源与使用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论证研究,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。
2.控制申报额度。原则上申报的单个项目总投入不超过800万元,其中项目建设类申报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%。
3.及时报送材料。请项目申报者填写《项目申报表》和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各一式两份,于5月17日前交至学校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:kyc1317@vip.163.com。
以上未尽事宜,请联系科研处,联系方式:86929835。
附件1-2:2023年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.docx
附件3:关于印发《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科研处
2023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