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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3年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
时间:2023-05-04    浏览次数:18        

校属各部门:

接省供销社通知,为做好2023年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将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支持重点领域

(一)根据省供销社“十四五”规划部署,围绕省供销社2023年度重点任务,机关各处(室)及社属各单位开展的为农服务工作,主要有:

1.深化“三位一体改革”和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项目;

2.农业生产服务、城乡商贸流通、环境服务相关项目;

3.产业帮扶、消费扶贫等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相关项目;

4.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行业拓展、跨层跨域发展、联动基层共建等相关项目;

(二)省供销社举办的各类为农服务活动;

(三)省供销社承办的省委、省政府有关任务。

相关要求

1.加强项目谋划。项目申报者要根据基金支持方向,加强申报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、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、目标任务、实施方案、资金来源与使用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论证研究,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。

2.控制申报额度。原则上申报的单个项目总投入不超过800万元,其中项目建设类申报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%

3.及时报送材料。请项目申报填写《项目申报表》和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各一式两份,于517日前交至学校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1317@vip.163.com

以上未尽事宜,请联系科研处联系方式86929835

 附件1-2:2023年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.docx

 附件3:关于印发《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
科研处

20235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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